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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赢强制拆迁案件?广州拆迁律师为您解答

时间:2023-02-10 08:36 点击: 关键词:广州拆迁律师,强制拆迁

  来自阜阳市白河的村民周女士,因为一个拆迁计划,被当地政府强迫拆除她的房子。周女士随后委托拆迁律师到法院起诉,这是怎么回事?拆迁律师是怎么赢的?周女士有一套房子,位于富平县XX镇白鹤村榆树口,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居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广州拆迁律师网为您解答一下有关的情况。

如何打赢强制拆迁案件?广州拆迁律师为您解答

  2015年,当地政府实施征收拆迁项目,将周女士的上述房屋纳入征收拆迁范围。2016年5月13日,富平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作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范围、补偿原则、补偿安置、其他补偿、奖励、优惠政策、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说明。

  当天,召开了有被征收户代表、村民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房屋征收听证会。2016年6月22日,富平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2016年6月24日,政府公布了补偿方案。第二天,政府发布了正式的征收决定。收集工作从这里开始。

如何打赢强制拆迁案件?广州拆迁律师为您解答

  周女士两次要求政府公开其对征用内容的信心,但政府以申请内容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7年,政府以“周女士的房子是违章建筑”为由,擅自拆除了周女士的房子。一怒之下,周女士找到拆迁律师,试图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拆迁律师接受委托后,组成专业律师小组对周女士的案件进行讨论。首先,拆迁律师检索了大量类似案件并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判决。随后,拆迁律师到当地了解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最后,拆迁律师撰写了法律文件,参加了审判,终于打赢了官司。

  拆迁律师说:征收决定未依法公告的。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被告未对征收决定进行公示,严重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程序规定。

  评估管理机构的选定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根据《国有企业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待选的评估研究机构人员应当需要具备一些相应的资质,同时也是为了社会保障能力评估的公正性和双方的认同性,不应当仅提供本区域的评估金融机构名单,且评估服务机构应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决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被告确定的赔偿和安置标准不合理、不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布当天与房地产类似的房屋的市场价格。但是,被告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法律规定的价格。

  被告作出的征收决定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原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公平补偿权。现原告已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于2016年6月22日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然而,被告辩称,拆迁项目是合法的,政府征用该项目的决定是合法的。

  在征地期间,项目范围内的被征地人与阜平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Fuping County 县政府对被征地人给予全额补偿,所有被征地人按照补偿协议履行了搬迁义务。评估主体的选择是合法的,原告的请求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庭辩论中,针对被告的辩护,拆迁律师指出,征收决定的范围包括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原告涉及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第45条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上的;

  (三)其他土地七十公顷以上。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根据这一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乃至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被告没有法定权限对涉案集体土地作出征收决定,也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国有企业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理论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告征收部门征收决定发展作出前组织了由被征收人代表学生参加的听证会就并拟定的补偿设计方案征求了公众意见。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对于政府信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进行分析社会生活稳定市场风险能力评估;房屋征收决定一个涉及被征收人数量相对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我们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成本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本案中,被告之间没有提交社会主义风险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及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的相关数据证据,故就涉案国有土地资源部分的征收,被告也存在应用程序出现错误等问题。

如何打赢强制拆迁案件?广州拆迁律师为您解答

  最后,广州拆迁律师网了解到,法院认定,在有关土地上修建了一条公路,原告没有表明大多数被征用者不同意征用,撤销征用决定将损害公共利益。法院认定被告违反了法律,作出了征用房屋的决定; 法院命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受理案件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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