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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拆迁诉讼律师详解拆迁听证制度及法律依据

时间:2022-05-18 15:29 点击: 关键词:广州动迁起诉律师,广州拆迁起诉赔偿律师,动迁起

  一、征地补偿和安置原因听证

  今年,国土资源部制定并颁布了《国土资源听证条例》,明确了征地补偿和拆迁听证制度。广州拆迁诉讼律师网认为这是对拆迁户利益保障的重要制度革新,能够有效促进拆迁更加合理高效的进行。

  征地补偿安置听证会的设立,主要是由于征地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随着开发区的兴起,地方政府征地规模不断扩大; 二是征地价格低廉问题严重,安置补偿不到位,特别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三是没有重视农民参与土地征用过程的权利,土地征用批准后实行征地公告制度,缺乏农民参与土地征用的协商机制等。甚至引发了大量的土地补偿安置纠纷。

  被征地农民失地又失业的问题引起了我们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发展重视。目前,国家经济正在进行开展一个完善我国征地管理制度的工作,以从根本上提高解决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国家对征地制度未完善前,确立征地补偿安置听证,是完善征地程序和补偿作用机制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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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听证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企业拟定一个或者可以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技术标准的听证、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听证,不包括对征地问题行为活动本身的听证。

  1、关于起草或者修订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当地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标准确定的某一区域内的征地补偿标准。

  因为《土地管理法》仅规定了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确定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以及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标准。

  在实践中,各省、自治地方、直辖市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授权,在制定地方土地管理条例时,基本确立了本省、本自治地方、本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而区域性征地补偿技术标准,是针对企业某一方面相对比较具体的区域可以确定的补偿标准,直接影响关系到该区域内广大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拟定或者修改时,应当举行听证。

广州拆迁诉讼律师详解拆迁听证制度及法律依据

 

  拟定或者进行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技术标准的听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空间资源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地方性法律法规授权市、县政府制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则由市、县国土资源相关部门企业组织听证。

  土地资源部门组织听证时,应当向公众发出听证公告,本地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申请或者选举代表参加听证。听证应当形成听证书面记录,听证记录如下,申请批准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时附附。

  2、就拟议土地征用项目的补偿标准和重新安置方案的制定举行听证会。被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方案,是指被征地项目所涉及的特定街区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方案。

  与“区域性征地补偿技术标准”是两个方面完全满足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企业涉及中国具体当事人的方案,后者则是通过一个在一定区域内适用、不针对问题具体当事人的规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方案一般由市和县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因此,对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方案的听证,应当由市、县土地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并报批前,应当通知征地地块经营权承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等有权请求听证的人。 根据申请组织听证会。 听证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附在被征收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上。

  此外,《土地资源听证规定》还明确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或修改听证,并在规划阶段解决了具体地块征地问题,使土地征用行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或修改听证中得到反映,切实保障农民参与土地征用权。

广州拆迁诉讼律师详解拆迁听证制度及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要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按照规定由法制机构为听证机构具体办理听证事务;但是,实施需要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派出机构作为听证机构办理。

  广州拆迁诉讼律师认为:本规定需报政府批准,是指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但主要负责的具体事项,包括制定或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制定或修改区域土地补偿标准、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等。第四条主管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听证,应当严格遵循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企业其他国家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自己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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