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权消灭是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广州婚姻律师旨在介绍夫妻共同债权消灭的判定规则及相关法律案例,并重点探讨夫妻共同债权消灭的具体情形以及广州地区相关实践案例。希望对广大读者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债权消灭的基本概念和判定规则
基本概念夫妻共同债权消灭是指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有债权,而另一方对该第三人有相同或相反的债权,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权消灭的规则是:当两个债权的性质相同,数额相等,而且彼此之间均已到期或者同时具备履行条件时,就可以相互抵消,从而消灭。
判定规则夫妻共同债权消灭的判定规则是以民法总则为基础的。根据民法总则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每个债权人有同等的债权,债务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履行债务。因此,在夫妻共同债权消灭中,也适用这一规定,即夫妻共同债权可以相互抵消,从而消灭。
二、夫妻共同债权消灭的具体情形
夫妻共同债权消灭的具体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夫妻共同借款消灭夫妻共同借款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共同借款消灭的情形一般分为以下两种:
(1)夫妻共同借款消灭的情形之一:夫妻双方均已还清借款
如果夫妻双方均已还清借款,那么夫妻共同债权就消灭了,此时债权人无权再要求夫妻还款。
(2)夫妻共同借款消灭的情形之二:夫妻双方各自对等数额的债权可以相互抵消
如果夫妻双方各自对等数额的债权可以相互抵消,那么夫妻共同债权也可以消灭。例如,夫妻A、B共同借款10万元,但在还款期限内,A曾向B借过10万元并已归还,此时夫妻A、B之间的债权可以相互抵消,共同债权消灭。
夫妻共同担保消灭夫妻共同担保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作为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责任。夫妻共同担保消灭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两种:
(1)夫妻共同担保消灭的情形之一:借款人已归还全部借款
如果借款人已归还全部借款,那么夫妻共同担保消灭了,此时债权人无权再要求夫妻承担担保责任。
(2)夫妻共同担保消灭的情形之二:夫妻双方各自对等数额的债权可以相互抵消
如果夫妻双方各自对等数额的债权可以相互抵消,那么夫妻共同担保消灭。例如,夫妻A、B共同为第三人C提供借款担保10万元,但在还款期限内,A曾向B借过10万元并已归还,此时夫妻A、B之间的债权可以相互抵消,共同担保消灭。
三、广州地区相关实践案例
以下为广州地区相关实践案例: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夫妻共同债权消灭案中,认定夫妻双方均已还清借款,共同债权消灭。该案中,夫妻双方于婚后共同申请贷款10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期限为5年,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5年期限到后,夫妻双方均已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此时共同债权消灭。
另外,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夫妻共同担保消灭案中,认定借款人已归还全部借款,共同担保消灭。该案中,夫妻A、B共同为第三人C提供借款担保10万元,期限为2年。2年期限到后,借款人已归还全部借款,此时共同担保消灭。
四、相关法条
夫妻共同债权的消灭与抵销,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与一方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其他债权人同意的,可以免除该债务人对该债权人的清偿义务。但是,该债务人仍应当履行其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这意味着,在符合协商一致和其他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夫妻共同债权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夫妻之间的债权可以相互抵消或者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有权以自己的债权抵消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可以以到期的债权抵消债务人未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抵消债务时,应当通知债权人。”这意味着,夫妻共同债权可以通过相互抵消来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一)有重婚、犯罪行为、恶习、虐待、遗弃等情形的;(二)分居满二年的;(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夫妻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债权关系也需要通过相互抵消或者协商解决,夫妻共同债权可以消灭。
综上所述,广州婚姻律师认为,夫妻共同债权的消灭主要涉及到相互抵消和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在广州地区的相关实践案例中,法院也多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决夫妻共同债权的消灭,为当事人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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