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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道旁律师分析违规土葬被开馆

时间:2021-11-03 10:55 点击: 关键词:火化遗体,污染环境,工业大道旁律师

  1、村民母亲的遗体下葬后被“抢走”

  11月1日,杨某告诉工业大道旁律师,大塘镇镇长在没有任何文件的情况下带大概两百多人将已经安葬好的母亲遗体刨土开棺抢走。大塘镇镇长回应称,杨某母亲去世后,他们先后三次下达殡葬改革的告知书,均被杨某拒签,综合执法局按规定对遗体进行处置。9月27日,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大塘镇水沟村村民杨某的母亲去世,按照当地的习俗,在完成一系列仪式之后,杨某及其家人在10月3日安葬了母亲的遗体。

  杨某说,母亲刚安葬好,大塘镇镇长就带人来强行刨土开棺,带走了母亲的遗体,并且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工业大道旁律师在杨某提供的现场视频中看到,墓地周围聚集了很多人,有穿着疑似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民警及当地村民,杨某的亲属手持竹竿将坟墓团团围住,执法人员及民警与亲属之间有拉扯行为,随后,遗体被带走,现场只剩下被打开的棺木。

  杨某称,母亲去世后,他主动通知了村委会,并且主动询问过殡仪馆的车什么时候来拉遗体,因为没有车来拉,他们选择了土葬。“如果是在家里被接走火化,我没有意见,但是都已经下葬了,为什么还要把人挖出来抢走。”杨某认为,“开棺抢尸”的行为是对母亲的侮辱,现在就算他同意火化,火化回来家属还需要重新安排丧葬,政府应该给到一定的补偿。

  “我母亲的遗体现在还在殡仪馆,我去找他们,他们也不管。”杨某称母亲的遗体还未火化,希望当地政府尊重当地的习俗,归还母亲遗体回原来位置安葬,且做一定的经济赔偿。大塘镇镇长黄某告诉工业大道旁律师,杨某母亲去世之后,工业大道旁律师镇上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两次到杨某家中下达殡葬管理的告知书,都遭到了杨某的拒签,执意要土葬。

 

  2、此事说不清道不明,我们来看看国家的法律法规: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结合此事件的地点,贵州省我们都知道,是喀斯特地貌,山多水清,并不会浪费资源与污染环境,如果说一刀切不能土葬,确实是难为人,平原地区,不能土葬,浪费资源说的过去,可是在这种山多崎岖的地区,不能土葬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而且即使上述地区不允许土葬,执法起来也应该要有温度,而不是冷冰冰的强行开馆“抢尸”,这一点,需要相关人员出来道歉!

  类似于上述事件,工业大道旁律师在国家大力推广火葬的同时,土葬引发的纠纷也数不胜数!前段时间(今年六月份),江西省政府发文称,当地全域为火葬区,严禁骨灰装棺再葬。官网截图按照上述规划,其目标的实现已经进入最后的阶段。直至今年6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4个设区市全域调整为火葬区,至此,江西全域为火葬区。


工业大道旁律师分析违规土葬被开馆
 

  3、“入土为安”为立法,为何会强行起棺

  中国自古以来的俗话就是“入土为安”,在国家推行的火葬跟流传下来的传统之间出现了缝隙,这类观点冲突怎么解决?吉安市吉水县枫坪村的村民刘女士告诉工业大道旁律师,她的外公、外婆和太奶奶在收到村里上缴棺材的通知后都已主动上缴存放多年的棺材,并已拿到政府所承诺的每副棺材2000元补偿款。宜春市宜丰县天宝镇的一位村民王先生介绍,工业大道旁律师近日村内村民都接到通知,要登记各家现有的棺材情况,并将在8月15日开始回收。

  宜丰县殡改办工作人员表示,开始殡葬改革后,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方式来宣传绿色殡葬,也有专门的小组到村里上门讲解,为老年人答疑解惑。目前,县内仍处于棺材回收登记的阶段,全县已上缴棺材23000余副。“大部分人还是比较理解和配合的,只有说少数人仍有顾虑。”吉水县民政局发布消息称,截止7月27日县里已回收棺材25458副,完成回收任务59%。

  今年4月份,在弋阳县漆工镇杨桥村内发生一起“强行起棺”事件。一位81岁的村民去世,家属将死者尸体放入棺木土葬后,又被有关部门强行抬棺,火葬处理。弋阳县委宣传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弋阳关注”发布消息称,漆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镇、村干部来到死者家里宣传绿色殡葬政策。同时,漆工镇联合由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城建局组成的殡葬综合执法工作组对该违规土葬坟进行了强行起棺,并将棺木及死者尸体送往县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

  “整个处置实施过程进展顺利,家属情绪平稳。”该事件在网络传播后,当地殡改政策遭到批评和质疑。那要如何处理好此类矛盾和冲突?天宝镇村民王先生称,自家日前曾有一位老人去世,殡改办的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曾上门劝说火葬。“80多岁的老人,观念根深蒂固,还是希望能入土为安。”为此,家人和工作组协商后,得到“低调下葬”的口头允许。宜丰县殡改办工作人员表示,如群众不愿上缴棺材,也并不会强制收走棺材,但也无相应补偿。

  “最关键的是,如果你不上缴棺材,以后也是没办法使用的。”因此,他建议村民向有关部门补充登记。上述工作人员解释道,日后县城及村里都有公益性公墓,老人去世遗体火化后将安葬于公益性公墓。因目前不少公益性墓仍在建设中,如有人在8月15日之前去世,可低调入土下葬。


 

  4、专家:应给人们一个合理的过度时间

  工业大道旁律师表示,从物权法来说,被收缴的棺材属于所有人合法财产,在没有经过所有人允许,且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或政府文件的前提下强制收缴棺材,都涉嫌违法。江晓阳称,存在有些棺材成本在1万元左右,也有的是800元,像上述以2000元回收上缴一刀切的做法,没有商量空间,也是不合法的。他指出,我国《殡葬管理条例》早已删去有关明知要求火葬却依然选择土葬“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说法,起因就是防止有关部门存在殡葬改革中暴力推进。

  工业大道旁律师说,目前我国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人口多、土地有限,包括从生态环境等方面考虑,实行殡葬改革,推进火化率很有必要。但一味的强行推广,不顾及百姓思想的做法显得有些不恰当。高巍认为,几千年来,我国长期存在土葬风俗,而火葬在国内存在时间可能还没有土葬存在时间的零头多,百姓思想没有完全转变,有滞后性也很正常,如何让百姓发自内心的乐于接受火葬的先进思想,就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其好处、政策、优惠等宣传到位,通过宣传教育让老百姓自觉去行动。他表示,应该给百姓一个合理的过度时间,而不是前期宣传不到位,后期靠强制力让老百姓接受。广州环境污染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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