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环境治理过程中,执法部门将责令搭建违法建筑的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履行处理的,将依法强制执行。但有时一些执法部门会在截止日期前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执法部门能否在自行拆除期限前,不经督促和批准,强行拆除“违法建筑”?这种行为合法吗?我们来看看广州拆迁律师是怎么做的。
胜诉故事
2007年12月17日,鹤洞供销社与徐先生通过签订《旧房改造企业合作研究开发协议书》,约定双方就鹤洞供销社自有的旧房进行经济合作关系重建,并对房屋问题进行了扩建。2018年9月17日,当地执法局以鹤洞供销社和徐先生为当事人可以作出《违法社会建设中国行政数据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当事人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无条件拆除上述这些违法信息建设,逾期不履行该处理能力决定,将依法采取强制要求执行。2018年9月20日,执法局对案涉房屋建筑实施国家强制拆除,余下合法知识产权保护部分未予以拆除。徐先生不服当地旅游城市资源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其作为房屋强制拆除的行为,找到了我们寻求帮助。
庭审
律师在法庭上说,我方委托人购买的房子是自费新建的,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后者的位置没有与当地城管局和综合执法局达成赔偿协议。2018年9月20日,我党的院子被强行拆除,其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重侵犯了我党的合法权益。
被告辩称,原告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被告具有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筑的行为的行政职能。被告作出违法建筑行政处理决定并拆除涉案违法建筑,依据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法律规定。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了证实本人的观念,双方向法院提供了证据,并进行了质证。
针对被告的观点,律师表示:虽然我们当事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但执法局在查处违法建筑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查处违法建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作出决定、公告、提醒等程序并得到区政府的批准。当地执法局向我当事人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不履行决定的,将依法强制执行。但3天后,涉案违法建筑拆除完毕,未依法履行督促、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相关程序,未取得区政府批准。强制拆迁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认可了律师的观点,确认中国城市经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强制拆除的行为分析程序以及违法。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广州拆迁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