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还能养老金,这种奇怪的事情不是个案,仅浙江台州就查出475起此类案件447人,涉案金额457万余元。
根据有关规定,被判刑人员在监狱执行期间必须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我申请领取待遇,社保机构在服刑期满后下个月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职期间不予补发。
规定这么明确,发案却这么普遍,漏洞在哪里?
坐牢到退休年龄,开始领养老金。
2018年10月,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朱贵亚等人在查阅资料时发现,潘汉龙自判刑执行以来,养老金一直没有停止。
据调查,1952年出生的潘汉龙于2012年60岁开始享受退休待遇。2014年,潘汉龙因贩毒8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为2014年10月至2023年10月。潘汉龙作为退休人员,退休时每月领取养老金2828元,逐年上涨。去年10月发现时,潘汉龙每月领取养老金3650元,累计领取养老金16万余元。
虽然是个案,但让朱贵亚一下子警觉起来。还有其他类似的情况吗?
朱贵亚与业务部门一起,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软件,设置了犯罪50岁以上、2015年1月1日以后一审判决时间等具体条件,从3000多起刑事案件数据中,发现31名50岁以上实际刑事人员。
随后,他们将刑事数据库与养老金发放数据库进行了比较。在仙居县社保中心的配合下,逐一核实了31名服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情况。初步发现,23人应停止发放,2人被判处不需要停止发放。经省社保系统调查,3人已移交县停止发放,另外3人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部门信息壁垒造成的灾难?
检察官在核实案件时发现,由于社会保障等部门缺乏刑事人员信息收集渠道,与司法机关沟通不畅,养老金非法发放。仙居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布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成功处理了浙江省首批基本养老金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台州检察院检察长广州市海珠区律师所表示,针对基层检察院发现的线索,自2018年12月起,台州检察机关及时组织了全市调查,对刑事人员非法领取养老金进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停止非法发放,追回有关损失。
经过近半年的系统调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了475起类似案件。截至目前,相关人员已停止发放和扣留,调整基本养老金,收回360多万元,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同时,台州还有1339名50岁以上外市人员(其中外省851人)在台州犯罪的线索需要移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台州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此类案件的发生主要是部门数据信息不共享,导致基层社会保障体系难以实施。
部门联合封堵制度漏洞。
为了找到根源,堵住制度漏洞,台州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台州市刑事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联合处置机制》,规范了该领域的工作。
公、法、检、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建立相关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对接,为本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保障。
台州检察院公益诉讼办公室主任吴东表示,联合处置机制可以解决刑事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狭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发放后恢复困难等问题,形成信息共享、双赢合作的工作模式。
据介绍,五部门还将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监督制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序。
广州市海珠区律师所认为,非法领取养老金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侵犯国家利益,而且损害社会公平,危害司法正义和严肃性。法律专家建议,应尽快打破肠梗阻,建立全国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堵塞非法养老金发放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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