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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借条为依据提出借款诉讼?广州民间借贷律师来讲讲

时间:2023-04-10 09:06 点击: 关键词:广州民间借贷律师,借款诉讼

  依据《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审理官方假贷案件合用法令多少题目的划定》第十五条划定“被告以借券、收条、欠条等债务凭据为根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广州法律咨询网为您解答一下有关的情况。

能否以借条为依据提出借款诉讼?广州民间借贷律师来讲讲

  本案中,刘超与康风江于2014年9月15日签定《二人解除和谈》,商定三江故里项目分工和谈解除,刘超退出合资瓜葛,刘超的投入资金经由过程告贷体式格局予以返还,确认刘超出资2000万元,本钱2100万元。

  同日,康风江根据该和谈为刘超出具4100万元借券,并商定了还款体式格局。根据和谈内容可知,其为当事人清理杀青的债权债务协议,当事人双方通过清算形成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应受到当事人之前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性质的影响,法院据此认定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并无不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防止将来产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因其他法令瓜葛构成的借条,能否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分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1)当事人以其他法令瓜葛构成的借条告状要求原告归还告贷的,若原告否定两边系官方借贷法律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法院应当综合全案查明双方真实法律关系,若双方之间并非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否则将裁定驳回起诉。

  (2)经调处、息争或许清理构成的债务债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受双方之前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性质的影响。

  《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审理官方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被告以借券、收条、欠条等债务凭据为根据提起官方假贷诉讼,原告根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经由过程调处、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院经审查觉得,本案系假贷胶葛案件,首要触及惠治国对秦军儒的假贷债权,是否由其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平明公司负担的题目,也即平明公司与惠治国配合负担债权有没有究竟和法令根据。

  官方假贷法律说明二十三条第二款划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小我私家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该司法解释企业承担责任的法理基础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职务行为,而职务行为的表现是其所借款项投入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结合原审及审查期间查明的事实,惠治国借款用于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证据不足。

能否以借条为依据提出借款诉讼?广州民间借贷律师来讲讲

  首要来由以下:第一,本案的告贷虽首要发生于惠治国负责平明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期,但告贷时候、告贷金额等与惠治国将部份款子转入公司的时候、金额并没有对应瓜葛,即告贷时候为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但惠治国将无关款子投入平明公司的时候为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同时考虑到惠治国还将部份告贷转入其余自然人账户等究竟,认定属惠治国为平明公司出产谋划目标告贷,与担任工资企业告贷后随即转入公司出产谋划的常理不符。

  第二,秦军儒的归还款子在形式上均是间接向惠治国转账或间接给付现金,告贷时期所涉2013年1月9日的400万、1月28日的200万、2月5日的100万、4月16日的100万等四笔转账,均是由惠治国小我私家向秦军儒出具借条。

  直至2016年惠治国以平明公司名义出具告贷清单、承诺书等近三年时候,秦军儒从未请求惠治国向其出具平明公司告贷的证实,也即秦军儒从未向平明公司主张过债务,这间接证实秦军儒自己也只将借款作为惠治国的个人债务,而不是企业债务。

  第三,秦军儒举示的有关证据难以证明黎明公司承认案涉债务。

能否以借条为依据提出借款诉讼?广州民间借贷律师来讲讲

  广州法律咨询网了解到,惠治国向秦军儒出具的2016年2月29日借款清单和同年3月1日、3月10日承诺书,均属惠治国个人向秦军儒出具,并未加盖黎明公司公章,认定属黎明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证据不足,秦军儒据此认为属黎明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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