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是最为常见的舞弊行为之一,还存在行为亵渎职务廉洁性的一面。通过数据分析,近年来,职务犯罪数量逐年递增,其社会不良影响不得不引起重视。
01 职务侵占罪的概念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广州刑事大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02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的主观方面未故意构成,且故意的内容具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广州刑事大律师曾经做过职务侵占罪的上海地区的大数据统计报告,高发群体主要为销售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仓库管理员。另外由于职务侵占规程中往往需要多人配合,导致共同犯罪的占比较高。
03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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