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接下来就由广州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讲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分割财产,按照自愿原则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同意给予子女,但要注意的是,双方必须自愿,分割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其他财产。
二、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应当保护妻子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辜一方。不要损害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1、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共有财产形式与另一方合伙,财产可以分配给一方,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财产价值的一半。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给那些有条件和能力经营企业的人。生产资料一方应赔偿另一方财产价值的一半。
4、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非生产性种田,离婚时应考虑生产经营的发展,合理分割或折价。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与家庭共同财产分开,一方要求财产分开的,可以先处理离婚和已查明的财产。 对于目前确实难以查明的财产分割,可以通知当事人,也可以在财产分割案件结束后终止和恢复离婚程序。
6、一方在离婚时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对方适当照顾。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我国经济法律制度规定:离婚时,一方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或伪造企业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之间共同提高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关系共同实现财产或伪造公司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没有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这些行为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生活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自己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在这两种情况下,当事人均可要求对配偶的共有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但须视情况而定。 共有财产被隐匿或者转让的,可以直接要求分割财产;共有财产被出售的,如果销售行为有效,只能要求分割销售所得,如果销售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要求分割被出售的共有财产; 受损害人只能请求赔偿或者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不能返还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3、配偶双方书面同意,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如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和协助另一方工作,另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
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丈夫或妻子的个人财产属于自己;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按照协议处理;
(3)协商不成,由法院可以判决。
有些夫妻因为结婚时间还很短,彼此没有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其实没有必要对财产做出特殊的待遇。 但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为了避免随后在财产上发生纠纷,建议最好写清楚,双方因为没有共同财产,所以没有相应的分割。以上就是广州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讲解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广州离婚诉讼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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