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买交强险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为了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保险义务人利用法律漏洞,冒险逃避履行义务。中国对不购买强制保险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的,交警部门可以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机动车,通知有关投保人投保,并按照投保最低限额的两倍处以罚款。
未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交通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强制保险的投保义务人必须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被保险人与实际侵权人不属于同一人的,应当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过交通强制保险的,事故双方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通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要求投保义务人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被保险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要求被保险人和侵权人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您可以主张车辆所在单位和车辆驾驶员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单位有其他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什么是交强险。
交通强制保险全称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通强制保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责任限额内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是我国新发布的一种保险,也是第一种法定强制保险。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实行国家统一责任限额、基本费率和保单条款。
法律依据:《交强险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强制保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规定投保,并处以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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