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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律师讲解无过错方什么情况下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时间:2022-11-29 12:01 点击: 关键词:广州离婚律师,损害赔偿

  离婚后过错方要承担损害赔偿吗,下面由广州离婚律师为大家讲解。有重婚、家暴等情况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能够要过错方赋予补偿。那么在离婚后还能请求对方给予赔偿吗?离婚损害赔偿有时效的限制吗?下面,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广州离婚律师讲解无过错方什么情况下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什么情况下能够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行动。重婚分为法令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头者与别人成亲,或明知别人有配头而与其成亲的行动。事实上的婚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究竟婚姻是指男女两边在客观上拥有永远配合生存的目标。广义上的究竟婚姻是指没有配头的男女两边未经成亲挂号即以伉俪名义同居生存。《婚姻法》将其列入损害赔偿的事由,要求过错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上的重婚是当事人采取欺骗的手段或方法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法律予以认可。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度。《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有配头者与别人同居。有配头者与别人同居是指有配头者与婚外同性不以伉俪名义继续、稳定地配合寓居。是不是以伉俪名义配合生存是有配头者与别人同居与重婚的差别。然而在这类情况中,继续、稳定地配合寓居究竟是指多长时间一路生存能力算是同居呢,法令没有明确的划定。有学者觉得最高法律构造应在审讯时间中积存教训作出相干的司法解释,便于法官进行裁量。但我认为这样不妥,如果法律针对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的时间做出具体的规定,那样就有可能给实施违法行为的过错方钻一个漏洞了。假如法律规定已婚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一个月则视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那过错只跟婚外异性同居20天、25天…,不到一个月,但这种行为却足以导致婚姻当事人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就因为时间不够而达不到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这样怎么能够体现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呢?

  (3)实行家庭暴力。实行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绑缚、践踏糟蹋、强行限定人身自在或许其余手法给家庭成员身材、肉体方面造成必定危害前因的行动。“赃官难断家务事”,很多人觉得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不好管也管不好,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文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甚至有人认为丈夫打老婆、家长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在中国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家庭暴力通常不能得到很好的及时解决,久而久之,极易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4)荼毒、遗弃家庭成员。荼毒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常常故意地熬煎、糟蹋家庭成员,使其在精神或精神上造成必定危害前因的行动。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养活、扶养、抚养责任的一方对需求养活、扶养、抚养的另一方不执行法定责任的行动。对荼毒、遗弃家庭成员,情节紧张的,则构成为了犯法。我国《刑法》第260条明确划定:荼毒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61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离婚后能提出侵害补偿诉讼吗?

  【基本案情】

  刘某与王某于2007年1月成亲。因为两边爱情时间短,不足懂得,婚后王某经常因杂事对刘某大打出手。起初,刘某抉择离婚,与王某达成为了离婚和谈,两边办理了离婚手续。2008年3月16日,刘某在状师的陪伴下到法院告状王某在婚姻存续时期对其实行家庭暴力,使其身材遭遇危害、肉体遭遇伟大苦楚,请求王某补偿肉体侵害抚慰金1。5万元。王某接到法院的应诉关照书后,觉得曾经协议离婚,不应再赔偿精神损害。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王某对刘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医院诊断证明,有派出所出警与询问笔录,有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证明。导致婚姻解体,王某存在很大过错。尽管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但是在离婚协议中刘某并没有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起诉时也没有超过一年的除斥期,所以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予以部分支持。

广州离婚律师讲解无过错方什么情况下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案例分析】

  离婚侵害补偿轨制是有配头的一方拥有《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划定的事由而致使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遇的丧失赋予补偿的轨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合用〈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多少题目的说明(二)》第二十七条对和谈离婚后又提起侵害补偿诉请作出划定:一是当事人在婚姻挂号构造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是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本案中,刘某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放弃精神损害请求权,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广州离婚律师讲解无过错方什么情况下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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