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字面上相信大家都能理解,顾名思义,就是用残忍的手段对待别人。事实上,这意味着一个人以胁迫的方式控制另一个人的行为模式。
这种行为会造成身体伤害和心理恐惧,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胁和恐吓、情感虐待和经济剥夺。
也就是说,虐待在字面上是非常可怕的,给你一种不好的感觉。因为它注重虐字。那你在现实生活中受过虐待吗?
有人会说有,我父母经常虐待我,也有人会说,现在是什么年龄,当然不会有这种情况。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事实上,在生活中,虐待仍然存在,法院经常接受虐待案件。因此,虐待现象确实存在,可能较少,但不能否认它确实存在。
今天接到朋友的电话咨询:一个女人被虐致死,娘家有责任吗?你觉得这个怎么样?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具体案例。
2019年1月31日,刘让方刷锅..张听到声音后,用双手抓住方的肩膀向前拉。方倒地时,张听到她的头、膝盖和手撞到地上...在公公张的反复殴打中。
再加上一家人对方某长期持续的虐待,方某再也没有起床,结束了她年轻的生命。
2020年11月18日,张的四叔说,被告人因为拿不到高额彩礼,买不到楼房、车辆、儿子一直无法结婚,而方的家人只需要彩礼就愿意结婚。
检察院起诉书称,婚后张家发现方智力低下,无法生育。为此,张某某上门要求退还彩礼被拒,并被殴打。
因此,被告一家开始实施饥饿、殴打等虐待。直到方某被殴打致死。面对这一幕,你是怎么想的?娘家有责任吗?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不同,越秀东湖律师已增删,仅供法律讨论。
看完案例,很多人议论纷纷,说法不一。那么,你怎么想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在上述情况下,张涉嫌故意伤害,有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另外两人涉嫌虐待。为什么这么说?
在本案中,张、刘、张三人共同犯罪,三人对方的死亡结果负责,其中张故意伤害方,故意伤害他人死亡刑事责任,刘、张主观故意虐待方,即虐待死亡刑事责任。
说到这里,有人说对方的智力,张家婚前应该知道,如果方家故意隐瞒方的精神状态,那么张家可以依法主张婚姻无效。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婚姻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另外,《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广州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