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律师

华荣广州南沙律师团队隶属于上海市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华荣总所成立于1996年,服务领域包括:婚姻家事、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劳动工伤、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18个领域,各专业领域均有三名以上资深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5年来,解决各类重大疑难纠纷上万起。免费咨询:协议离婚抚养权怎么写、偷超市东西被拘留、房屋质量问题起诉、侵犯肖像权、消费者损害赔偿标准等。获得优秀律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办案

律所前台

律所荣誉

南沙律师谈正当防卫标准

时间:2021-07-13 11:07 点击: 关键词:正当防卫,刑事责任

  

  案例:张某拿刀威胁李某,说李某不如何如何就要弄死李某,且拿刀子在李某面前比比划划,甚至用刀背触碰了李某,这时李某夺下了张某的刀把张某砍翻了。
 

  在以前,这极有可能被认为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伤害。但现在这就是正当防卫,因为李某处在实质性的人身伤害威胁下,他并不需要揣摩张某的真实目的就可以实施防卫。
 

南沙律师谈正当防卫标准
 

  日前,当地人民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的犯罪嫌疑人董某甲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董某甲(55岁)和董某乙(48岁)系亲兄弟,董某乙未婚、无业,长期居住在董某甲家中。董某乙经常酒后闹事,但兄弟二人并无积怨。
 

  2019年2月14日23时许,董某乙酒后回来,在其兄董某甲家门口,大声喊叫并踢门,董某甲开门后,在劝诫其弟董某乙不要再喝酒闹事过程中,遭到董某乙殴打。
 

  董某甲的妻子梅某某见状训斥了董某乙,董某乙便咒骂道:“你这里会骂我,我也把你们杀掉,这下让你们都死。”董某乙随即将董某甲反锁在大门之外,顺手拿起砍柴刀将梅某某右手腕砍伤,再冲向二层董某甲女儿女婿的房间欲行凶。
 

  梅某某大声呼救,董某甲在屋外听到呼救后拿起锄头砸前门欲进入制止董某乙,但未能砸开,董某甲便持锄头绕至后门,此时梅某某从后门跑出并告知董某乙已持刀前往楼上欲杀女儿、女婿等人。董某甲立即从后门进入跑到二层楼梯口,发现董某乙正拿着砍柴刀对着其女儿女婿的房门砍,并用脚踢。
 

  董某乙看到董某甲上来,扬言“让你先死”,就持刀砍向董某甲。董某甲情急之下拿起锄头击打董某乙头部,董某乙后退两步后再次持刀砍向董某甲,董某甲再次抡起锄头砸中董某乙头部,致董某乙倒地。
 

  董某乙在行凶期间,董某甲的女儿在房间内通过手机报警。董某乙倒地后,董某甲及其女儿女婿等人看到梅某某右手腕血流不止,遂先将其送往医院,途中遇到救护车,将梅某某转至救护车送往医院后,董某甲又与医务人员一同返回家里救治董某乙。次日凌晨,董某乙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2月15日,霞浦县公安局对董某甲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霞浦县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到案发现场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2月22日,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霞浦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发当晚董某乙手持砍柴刀正在进行行凶,董某甲为保护自己和家人不遭受侵害,手持锄头击打董某乙致其死亡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月28日,霞浦县检察院依法对董某甲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次日,公安机关将其释放。
 

  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广州律师事务所

 

南沙律师谈正当防卫标准 http://www.gzzmxsls.cn/gm/551.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