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疗事故

华荣广州医疗事故律师专业委员会是由多位知名医疗事故专业律师组成。委员会成员代理整形美容、医生无资质、误诊漏诊、延误治疗、医院感染、医疗欺诈等医疗纠纷案件上千起,办理过大量重大、疑难案件。委员会律师擅长处理各种医疗纠纷,为医方、患方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代理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代理当事人与医院进行协商、调解、诉讼。力求客户至上,专注于服务,为众多当事人争得医疗纠纷赔偿。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办案

律所前台

律所荣誉

医疗事故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身边的法律知识!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跟着广州医疗律师一起来学习

时间:2022-09-10 10:02 点击: 关键词:广州医疗律师,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行医是关系到中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学生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传统行业的管理能力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思想基础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资格,以保证我国医疗信息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食品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会计工作行为规范及制度,以促进农村医疗环境卫生事业的健康产业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组织工作绩效管理市场秩序,而且他们往往都是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资源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接下来就由广州医疗律师为您讲解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身边的法律知识!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跟着广州医疗律师一起来学习

  一、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研究客体是国家对医疗环境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会计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安全卫生。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发展方面表现为通过非法行医情节更加严重的行为。

  3、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本条第1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害,导致全身功能阻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后又非法行医的;其他严重情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患者健康”: 造成患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和组织损害,致使患者严重功能阻碍的;造成3人以上轻度残疾、器官和组织损害,致使患者一般功能阻碍的。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阻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阻碍,或者死亡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社会危害我们人体进行健康的;非法行医被卫生管理行政监管部门通过行政行为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其他一些情节发展严重的情形。

身边的法律知识!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跟着广州医疗律师一起来学习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一个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对于非法行医”:未取得企业或者以非法手段可以取得医师资格从事教育医疗服务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保险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工作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主要从事医疗实践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建设医疗教学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需要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经济活动的。

  7、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企业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一个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保险机构信息管理工作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其他单位产品或者通过个人,未取得社会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实践活动。”未取得《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可以开展诊疗技术活动,就是对于非法行医的行为。

身边的法律知识!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跟着广州医疗律师一起来学习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害和死亡的结果应承担的责任是间接故意,而不是职业过失。因为,在认知因素上,行为者不仅意识到自己缺乏医疗技能和控制疾病发展的能力,而且意识到病人在没有及时有效治疗的情况下会致残直至死亡,因此,这不是一个疏忽的过错; 在意志因素上,病人的残疾,对死亡采取一种漠不关心、放任自流的纵容态度。以上就是广州医疗律师为您讲解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广州医疗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广州医疗律师辟谣:癌症的治疗, 广州医疗律师:律师是如何帮你打赢
广州医疗律师:医疗律师排名
身边的法律知识!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跟着广州医疗律师一起来学习 http://www.gzzmxsls.cn/ylsg/1437.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