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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广州遗产诉讼律师专业委员会是由多位知名遗产继承诉讼律师组成。委员会成员代理疑难遗产诉讼案件上千起,实战经验丰富。在遗嘱分配、法定继承、遗赠纠纷、分家析产等方面提供律师意见,并多次在继承纠纷方面协助当事人获得继承分配的大多份额。免费咨询:遗产纠纷怎么起诉、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打遗产继承官司等问题。以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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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遗产继承律师讲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需要干什么

时间:2021-05-09 10:41 点击: 关键词:房产继承权,房产继承律师,广州遗产继承律师

  广州遗产继承律师 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具体要提供的材料有: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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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

  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综上所述,房产虽然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生赚钱所追求的财物,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在面对继承白白得来的财产时就会坚持想要的,可能子女也会考虑到其他的事情而选择了放弃,但是因为房子的价值很高也需要经过公证才能确保当事人不会后悔。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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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定继承以外的人如何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因此,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附条件。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为社会公共利益附加的义务,如须将遗嘱中指定的财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或兴办学校、科研机构等。二是为公民个人附加义务,即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给某一公民尽一定义务。但在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

  遗嘱本身是一种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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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本身并不由其所附义务的成就与否决定是否生效。

  遗嘱中所附义务的作用在于,决定遗嘱人的某某财产所有权移转于某某继承人这类意思表示相关内容是否生效及何时生效。

  故附义务遗嘱本身的效力如何应根据继承法关于遗嘱效力的规定来考察。

  至于所附义务的效力一下要素来判断:意思表示真实;

   广州遗产继承律师  附加义务有履行的可能性;

  附加义务合法。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不履行遗嘱或遗赠协议附有的义务时,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可能被取消。这意味着一份遗嘱或遗赠协议中,遗嘱人要求某些遗产需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履行一定义务才能取得的,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取得该部分遗产的权利可以被取消。但除附义务部分以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权利则不能因为未履行遗嘱义务而被取消。

终章共鸣:广州遗产继承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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