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与广州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后,小张仍然继续为该公司提供劳动,并继续领取工资。小张认为,由于公司未与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支付其二倍工资差额。然而,公司认为小张是在享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待遇,不需要支付额外的工资。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来为您讲讲有关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法律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或者不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继续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将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差额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无固定期限,但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依法应当办理的手续,劳动者主张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持劳动者的主张,并支付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最近一个月工资的二倍。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未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可以主张获得二倍工资差额。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小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小张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继续领取工资。由于用人单位未与小张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小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将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未与小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张可以主张获得二倍工资差额。
然而,用人单位认为小张是在享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待遇,不需要支付额外的工资。这一观点在法律上是错误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劳动合同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与小张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视为未与小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张可以主张获得二倍工资差额。
二、解决方案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解决方案:
小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小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三、法律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劳动合同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继续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
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获得二倍工资差额。
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优先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调解,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四、结论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获得二倍工资差额。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劳动合同的内容。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优先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调解,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五、广州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广州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理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等劳动合同类型、同等工作量、同等工作强度、同等工作条件、同等工作环境和同等工作要求等因素,与劳动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条件。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六、相关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因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案件中,原告徐某与被告广州某公司订立了一份固定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徐某未离开工作岗位,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但公司未与徐某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广州某公司支付徐某二倍工资差额。
在此案例中,原告徐某能够主张获得二倍工资差额,是因为公司未依法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造成了劳动关系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徐某有权主张获得二倍工资差额。
七、结语
广州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可以主张获得二倍工资差额。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劳动合同的内容。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优先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调解,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在广州,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风险。